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区别
延期审理和中止审理的区别:1.时间不同。2.原因不同。3.能够重新开始的时间不同。
法律分析
延期审理是在法官在庭审过程中或者是还未在做出最后判决前,因为某些事情的发生造成了不得不停止庭审时,法院经过商议后可以宣布进行延期审理,等到事情能够被解决后,重新进行开庭审理。发生下列三项中任何一项的要进行延期审理:1.出现了能够对案情产生判决改变的新的人证,能够去到法院作证、发现了新的物证、需要在进行一次鉴定或者是勘察;2.法院审理人员又察觉到了对于发起公诉的案件必须要再次进行调查取证、从而给出相应提议的;3.因为当事人不愿意在法院进行露面审理导致的无法开始审判的。中止审理就是在法官在受理案件到做出最后决定的过程中,有一些事情突然发生影响了审判的正规进行,所以要提出暂停审理,等到事情结束,再次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