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意义是什么?

有学者指出,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只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才能形成富有生机活力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文化体制改革的途径。一是体制机制创新;二是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三是环境创新;四是人才队伍建设。有学者指出,文化体制改革是作为文化产业的制度性因素而存在的。文化体制改革是文化产业的一项制度安排,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制度保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要遵循其内在的理论边界。而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将是多重路径的选择,包括理论创新路径:文化产业政策理论的全面创新;渐进式改革路径: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并举;意识形态路径:建立全新的意识形态管理制度;规制路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体系建构,以此来实现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这对把握我国文化体制的重心颇为重要。有学者认为,当前文化体制改革也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确保这场革命取得预期成果,一是必须创新文化体制改革的理论。要寻求文化体制改革在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就必须建立新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文化管理理论,为文化制度创新提供理论支持与合法性依据。二是必须转变党对意识形态的管理方式,为全面推进国家文化制度建设创造新的政治文明架构。党对意识形态管理方式的转变,在其终极意义上是关系到能否保证党的长期执政的大问题。有学者提出,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当务之急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并指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第二,以增加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抓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第三,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为重点,抓好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改革和发展;第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第五,健全对外文化交流机制。这些建议让我们更加明确了改革的基本思路,增强了我们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有学者提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创新的根本途径和具体措施。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途径是充分发挥市场体制对文化生产、管理、经营、传播活动的积极作用,为文化的生产和创新消除体制性障碍,做出能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的制度安排和制度创新,从而为文化创新和繁荣提供制度保障,为社会经济政治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具体的做法主要可概括为两点:其一,对国家政治文化事业、公***文化事业及其他各项国家重点文化事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传播活动而言,“建立和完善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各项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现代事业制度”,使国家政治文化生产主体、公***文化生产主体和其他各项重点文化生产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设立,依法经营,不以营利为目的,拥有独立资产,面向社会自主提供准公***产品。其二,将其他绝大多数国家文化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使其实现企业化、产业化、民营化、社会化和市场化,使文化企业成为具有内部激励约束机制,权、责、利平衡的自主活动主体,成为富有积极性和创造性、富有生机活力的为社会提供文化产品服务的文化企业。这些措施,对于进一步扎实做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在搜集资料的过程中,笔者注意到几种现象:一是对文化体制改革问题的研究者相对来说比较集中。可以分为党政部门的研究人员与研究机构、学术界特别是高等院校的研究人员与研究机构这两个群体。二是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内容上,既有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的:与文化产业、文化体制等相关概念及其关系的基础性研究;文化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研究;文化体制与文化体制改革的历史研究等等。三是目前学术界大多数研究者的研究观点还是比较一致的,研究成果在文化体制改革的重大方向性问题上基本上没有大的分歧,比如在改革的原因、改革的目标、改革要坚持的原则等方面的意见基本上是统一的。这一方面说明国内对于改革的一系列方向性问题是高度一致的,这当然有利于对改革的顺利进行,但从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当前在改革问题上还没有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观点认识单一化容易使我们的改革在重大问题上出现失误,而且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特殊性,一旦出现大的失误很可能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通过以上概括可以看出,近年来,虽然学术界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研究逐渐多了起来,但研究大多限于对一些重大问题的思考,深入研究相对较少,应用型研究比较薄弱,系统性的研究成果比较缺乏,而且多数研究成果侧重于宏观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这与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不过,同时也应看到,越来越多的学者写出了思路开阔、较有深度的著作,这对我国文化体制的改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一定会有更多的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