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生被同学灌醉后强暴,现场遗留纸巾成关键证据,法院判决是否合理?
大学生醉酒强奸女同学,强奸罪能判缓刑吗?
2020年11月27日19时许,被告人赵某某组织学校音乐社团成员喝酒聚餐,当晚10时30分许,赵某某趁严某某醉酒无力反抗,将其抱至隔壁房间沙发强行发生性关系,案发后,赵某某随即被抓获归案,经法院审理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强奸罪是指侵犯了女性的性自由权,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性行为的犯罪行为。赵某某利用严某某醉酒无力反抗、不能反抗的情况,违背其意愿强行在沙发上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既遂,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网友纷纷热议该判刑是否过轻?判处缓刑是否合理?
笔者认为:
一、赵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赵某某属于被动到案的情况,虽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仍然不构成自首,而属于坦白。常言道“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里的“从宽”即是指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一般而言,坦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司法机关已掌握或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坦白司法机关已掌握罪行并对案件侦破确有帮助作用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二、赵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认罪”是指赵某某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认罚”是指其真诚悔罪,愿意接受处罚,在侦查阶段愿意接受处罚;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检察院拟作出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认可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审判阶段当庭确认自愿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刑罚处罚。“从宽”是指对赵某某的从宽幅度大于坦白,且赵某某具有坦白情节,应当在法定刑幅度内给予相对更大的从宽幅度。认罪认罚与自首、坦白不作重复评价。
三、赵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其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四、赵某某满足缓刑条件。首先,赵某某在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后,依法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可以宣告缓刑。
一般而言,在强奸罪案件中,具有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情节,或具有自首、坦白情节,或为从犯,或案发前有特殊关系(如情人关系),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均可能被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