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死了尸检报告出来了,要双方过去签字吗
交通事故人死了尸检报告出来了,一般需要死者家属的同意并且签名。
在一些涉及到死亡的案件中,如果对死者死亡原因不明的,可以进行尸体检验,以确定死者的原因,进行尸体检验时,一般需要家属的同意,尸体检验结束后会有检查所选,如果家长拒绝签名的,不影响尸体检查的开展。
尸检的目的主要在于,尸体剖检观察,死畜生前的各器官病变,科学的分析推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病理解剖学诊断,为疾病的诊断提供理论依据。
尸检主要有以下几种意义:
1、是最客观、迅速的动物疾病诊断方法之一;
2、通过剖检可方便、直接客观见到脏器的变化,故此法为目前最常用的动物疾病诊断方法;
3、提高临床诊断和治疗质量。剖检可以验证前者;
4、提供医学科研的素材,促进医学发展,动物病理模型、药物及治疗试验等;
5、促进病理教学和学科发展。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 为了确定死因,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解剖尸体,并且通知死者家属到场,让其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签名。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解剖尸体通知书上注明。对身份不明的尸体,无法通知死者家属的,应当在笔录中注明。
第二百一十九条 对已查明死因,没有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当通知家属领回处理,对于无法通知或者通知后家属拒绝领回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及时处理。
第二百二十条 公安机关进行勘验、检查后,人民检察院要求复验、复查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复验、复查,并可以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