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三种
我国调解方式主要有三种:
1、单独调解:单独调解是调解委员会最常用的调解方式之一,适用于调委会独任管辖的纠纷。这类纠纷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人;
2、***同调解;***同调解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民调解组织,对于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协调配合,一起进行的调解;
3、直接调解:直接调解是指调解人员将纠纷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主持调解他们之间的纠纷。
直接调解与单独调解普遍适用于:
1、直接调解调解情节比较简单的纠纷,这类纠纷事实清楚,经说服教育,当事人能够认清是非曲直,使矛盾得到解决;
2、直接调解调解矛盾冲突只限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直接调解调解涉及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扩散的纠纷。调解人员在采用直接调解的方式时,特别需要对当事人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之间和解,在新的基础上增进团结;
4、单独调解适用于调委会独任管辖的纠纷。这类纠纷不涉及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关系;
5、单独调节调解组织对纠纷双方当事人都比较熟悉,便于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纠纷发生、发展情况,针对当事人的心理特点,开展调解工作。
综上所述,我国调解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主要有单独调解;***同调解;直接调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