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实现工商监管与服务统一
监管与服务是工商部门行使职能的两个方面。加强监管的核心内容是依法行政,工商部门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的服务;严格监管,
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同样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监管与服务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辩证统一,既不能背离监管谈服务,也不能脱离服务谈监管。因此,要消除“两大误区”:一是“重监管、轻服务”误区。“轻服务”将使工商部门背离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背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背离本职工作的要求,这样会造成工商部门与当地政府、当地群众的对立;二是“强服务、轻监管”误区。“轻监管”是一种失职,使市场准入陷入混淆的境地,最终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两大误区都源于思想认识的片面性、绝对性,都是主观地把监管与服务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是危险有害的,是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只有把监管与服务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才能推动当地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
二、实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要在加强监管中强化服务
监管和服务是不可分割的统一体,严监管的过程也是服务的过程。因此,要严把市场准入关,通过加强监管来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消费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加强监管要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创新。新形势下,工商部门如何去完成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任务,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用发展的眼光去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当前要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工商职能进社区进农村进商场制度、市场巡查制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制度等,逐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坚持原则。整体工作要创新,要有新的突破,新的工作思路,但具体工作要坚持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切实防止随意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放松或削弱监管,损害法律的严肃性。从当前的社会环境和执法实践来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徇私枉法等现象时有发生,安微阜阳奶粉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件,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对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尤为重要。三是坚持严格执法。在工商部门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工商干部“法律意识”增强“执法为民、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水平。要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并广泛宣传“工商法律法规,使广大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要大力查处无照经营、制假售假、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合同欺诈、商业贿赂、限制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特别是无照经营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严重影响社会安定,有的已成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窝点或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是我们执法的重点。特别要加大高危行业的监管,实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要在强化服务中加强监管
三、实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用优质服务促监管
今年,工商部门奏响了”你发展,我服务,有事找工商”的号角。为此,当前重点要抓好“四项服务”:一是服务企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降低企业准入门槛;注册部门和工商所要为企业提供“五办四通”开展预约服务、即时服务、延时服务、现场服务、法律服务和政策指导,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畅通“联系企业”帮扶渠道,对重点服务企业实行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要主动走访了解企业需求、加强联系、倾听呼声、提供服务,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适时提出建议或行政指导意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服务企业发展。二是服务商标品牌。重点扶持、指导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产品与服务,实现“注册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方经济”的目标。鼓励、引导涉农企业、农民群众及农民经济合作组织积极注册和使用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和集体商标,引导农民运用商标整合特色优势农产品资源,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服务“三农”。
把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权益保农、政策惠农和市场助农等工作做细做实,搭好经纪桥、铺好订单路、打好商标牌、织好维权网,全力服务新农村建设。积极鼓励、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伍军人、残疾人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扩大就业和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