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知道哪里有宠物狗鉴定价值或者评估的专业机构?可以作为打官司用的那种?

一只价值不菲的名贵黑松狮犬,在剖腹产仔数天后,因术后感染死亡,“母犬死后,2只幼犬也跟随而去,只剩下一只小犬成为孤儿1看着自己的爱犬几乎“灭门”,伤心之余,狗主人将为狗实施剖腹产手术的宠物医院告上法庭,索赔21万余元。昨天,五华区法院北门法庭再次开庭审理这起昆明动物医疗纠纷第一案。

冠军名犬产仔丧命

2006年9月8日,杨忠林夫妇从昆明和气犬舍买来一只仅有72天的黑松狮犬。这只小黑松狮犬在2006年8月昆明首届世界名犬赛上力压群雄,夺得幼犬组冠军,也正因为如此,他买这只小狗花75000元!

2007年初,小黑松狮怀孕了,杨忠林夫妇对它更是呵护备至,隔三差五就要带着它到宠物医院去做检查,“B超检查说有4只小狗14月19日夜里,小黑松狮在家中成功分娩了第一只活仔犬。可到了第二只就出现难产现象,随即他们把小黑松狮带到了定期检查的这家宠物医院。

“当时狗的情况相当紧急,我们告诉他如果手术或许有希望,如果不做手术必死无疑1兽医李某说,当时杨忠林提出要求取活狗仔,在告知了手术风险后,诊所里的两名兽医马上为黑松狮做剖腹产手术。经过手术,卡死的幼仔成功取出,另外的2只也成功存活,杨忠林带着小黑松狮和两只幼仔高高兴兴回了家。

然而,就在小黑松狮产仔后的第8天,杨忠林夫妇发现其伤口处有液体流出,之后小黑松狮发起了高烧。经过救治,小黑松狮最终还是在5月2日下午死亡了,死因是产后感染,中毒休克,“母犬死后,3只幼犬中的两只因拒绝吃其他乳汁,也被活活饿死1

狗价无法鉴定

看着自己的爱犬几乎“灭门”,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去年8月21日,杨忠林一纸诉状将宠物医院的两名兽医李某、乔某告上法庭,要求二人赔偿各项损失***218391.22元,其中小黑松狮的价值为16万,两只幼仔的价值为5.2万元。

法庭第一次开庭审理此案时,双方申请法院对狗有价值进行鉴定。昨天开庭后,法官宣布:天禹司法鉴定中心接受委托后,给法庭回函“因我中心鉴定范围是对人体进行鉴定,关于动物方面的鉴定无相关鉴定标准参照,故我中心无法按要求完成鉴定,特作退鉴处理”。

因鉴定中心无法对狗进行鉴定,昨天的庭审中,举证责任分配、医疗行为有无过错、狗价格评估再次成为争议焦点。

狗主人:兽医非法行医

杨忠林的代理律师云南经典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解家玺认为:在昆明地区,松狮犬的交易记录是25万元,这只狗在死前经业内专业人士估价,保守的市场价值为16万元。

对于狗的死与兽医的医疗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解律师表示:这是一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医院不能证明患者的损害后果与自己无关,医院的赔偿责任就再所难免。

同时,解律师提出:两名兽医在对黑松狮的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错,两兽医在不具备《动物诊疗许可证》、没有为动物做剖腹产手术的资质情况下,为黑松狮犬实施了剖腹产手术,属于非法行医,且未尽到术后合理的护理职责,该犬手术后兽医并未依据常规“留院观察”,而是直接通知主人将犬带回家中护理,最终导致该犬手术后感染死亡,对此两兽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兽医:我们没有过错

“说我们没有行医资质,我们不认可,这起事情中我们没有任何过错1法庭上,两名兽医认为:“我们不是无证经营,我们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到期后,新证直到2007年5月才换发下来,换证期间,我们都是根据原来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进行合法经营,没有违反相关行规和法律规定。不存在超范围经营,当时我们并没有看到新证,根本不知道我们剖腹产资格被取消了。”

同时,两兽医提出:小狗难产来到诊所诊治,情况十分危急,当时就告知了杨忠林手术有风险,要他签字同意才进行手术,当时他考虑后签了字,且母狗产下了两只小狗,都是活着走出诊所的,“后来狗死了,那是因为主人护理不当,感染造成的”。

针对杨忠林提出的21万余元赔偿,两兽医认为“没有依据”,“原告没有证据证明死去的那只狗就是获得冠军的狗,再说母狗难产,它的身体素质可想而知,价值也可推断”。

经过上午的审理,最后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无法达成调解,法官宣布择期宣判。(段曌红)

编后:鉴定狗价难有标准

因为人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关于狗的事也多了起来。平常哪家的狗嚎叫而吓着了谁家的孩子,大人会对狗主人说,管着点。真因为狗被撞死或者“生产”后“母子双亡”而打官司的事倒也不算什么,在网络上搜搜可以发现更多稀奇案例,比如上厕所被狗吓得跌伤索赔、骑电动车被狗绊倒索赔等等。

为什么要找些反向例子?都说以人为本,狗事说到底就是人事,也算是一种以人为本。狗“生产”时“母子双亡”倒没什么,就怪现在没有关于狗的医疗鉴定中心。人被撞死或因医疗事故死亡,在法律上都可以按目前最低的收入标准而判定赔偿,更何况同一件事不同的鉴定中心也会鉴定出不同的鉴定结果。更别说狗的价格了,什么狗值什么钱,在现行的法律条文或是养狗条例上都没有明确的标准。狗价的评定现在只能根据市场的行情和有关专业人事来认定,而这样的认定也不能算是权威的认定,你要想让鉴定中心来鉴定你这条狗到底值几万元还是几百元,这也真是件让人为难的事。

如果狗价的评定真要说出个所以然来,只要出个对狗价的标准,想来上了法庭,分清事故责任的话,再按标准来判定,那案件审理也就简单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