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从中国往澳大利亚出口水果在法律应注意什么问题

要看是什么水果

国家质检总局与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和国鲜龙眼荔枝果实输往澳大利亚植物检疫程序规范》,规定了中国龙眼荔枝到澳大利亚的市场准入和检验检疫问题。根据中澳双方协议要求,出口澳大利亚的龙眼荔枝均须按标准进行良好的栽培、生产、农药使用和病虫害防治、加工、包装、冷藏、储运等一系列管理,其前提是所有出口果园及其包装厂都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澳大利亚农渔林业部(Australian Government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 DAFF)发出08/2013号通告,提醒所有冷冻水果和蔬菜的进口商,自2013年2月1日起,进口时提供书面证明的相关新要求将开始生效。

去年11月,DAFF通过90/2012号通告,已发布了上述对冷冻水果和蔬菜的进口条件(ICON)的修订。即从2月1日起,所有相关的进口条件将删除提到制造商声明的内容。进口商品信息和声明将不再要求显示于制造商的声明上。

届时,进口商将可以根据ICON的要求,在装箱单、受益凭证等商业单据上面提供商品信息和说明。此前,在90/2012号通告上,DAFF称商品信息和说明只能提供在商业发票上,而在这份新通告上,DAFF已将可接受的单据扩展到所有商业单据,如装箱单、受益凭证等。

上述新要求将有6个月的执行宽限期,只要提供可接受的带有商品信息和说明的制造商声明。然而,DAFF建议进口商在这个宽限期内,抓紧开始使用商业单据,因为从2013年8月1日起,相关ICON将删除制造商声明的条目,不再将其作为向经纪商和DAFF官员提供商品信息和说明,便利货物清关的文件。

总之 一般情况 这个是需要向澳大利亚的进口商询问 有些手续也需要对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