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区别
法律分析:
1.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2.社团法人是指由自然人(社员)的集合体而组成的法人,它的成立必须以其成员的存在为基础,然后由成员筹集资金成立法人实体。法人分为公法人和私法人。私法人又可进一步分为社团法人(以人为基础成立)和财团法人(以财产为基础成立)。社团法人不同于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社团法人多为营利法人,也有的属于公益法人;而社会团体法人一般是非以营利为目的(基金会法人除外)。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六十条_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_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衍生问题:
公司法人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下列条件: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