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他人用言语辱骂算诋毁吗

被他人用言语辱骂算诋毁吗

 被他人用言语辱骂算诋毁吗,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通讯便利的同时,也要懂得自律,对于网络上的语言暴力问题,要知道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以下分享被他人用言语辱骂算诋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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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辱骂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诋毁、犯罪论处。一般辱骂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扩展资料:

 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所谓“公然”侮辱,是指当着第三者甚至众人的面,或者利用可以使不特定人或多数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公然并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场。如果仅仅面对着被害人进行侮辱,没有第三者在场,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则不构成侮辱罪。因为只有第三者在场,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誉受到破坏。

 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在大庭广众之中进行无特定对象的谩骂,不构成侮辱罪。死者不能成为本罪的侮辱对象,但如果行为人表面上侮辱死者,实际上是侮辱死者家属的,则应认定为侮辱罪。

 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还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本罪。虽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但不属于情节严重,只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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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微信辱骂诽谤他人是否违法

 用微信辱骂诽谤他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侮辱罪可以以暴力方法实施。这里的暴力仅仅是指行为人为使他人人格尊严及名誉受到损害而采取的强制手段,不包括对被害人的故意杀伤行为。

 如果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故意伤害被害人甚至杀害被害人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不应对行为人以侮辱罪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实际数罪并罚。但如果是行为人在侮辱他人过程中,第三人予以阻止,行为人为排除阻碍而将第三人伤害或杀害的,则应对行为人实行数罪并罚。

  案例分析

 微信的主人为现年30岁的`男子杨某,平日杨某常通过微信发布一些本地广告,由于其加的微信好友数量较多,故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影响。前几日,孙某微信联系杨某要求为其发布一则广告,杨某当时因工作忙没有理会孙某,孙某便向杨某发了一句骂人的话

 杨某看到后打电话给孙某,两人在电话里发生了争吵,随后杨某在朋友圈里发布了一条消息,以污言秽语辱骂孙某,并公开发布了孙某的微信号和电话号码,致使孙某无端被他人骚扰,生活无法正常进行。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倡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

 如今人们见了面,索要微信联系方式那是基本“社交礼节”,这款即时通讯软件以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迅速俘获了男女老少的心。微信,因其能够及时搭建多人***享的社交平台而备受推崇。谈天说地,各式吐槽,但是,可不要以为微信群属于小圈子而肆无忌惮!用微信辱骂诽谤他人也是属于违法行为的。

被他人用言语辱骂算诋毁吗3

  遭遇网络暴力应该怎么办呢?

  1、可以联系平台删除

 根据民法典规定,网络平台有义务对侵害他人权利的言论等进行删除等必要措施,如若不采取的,要和侵权用户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补救措施与责任承担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被他人辱骂、网络暴力的可以报警。

 针对他人个人隐私编造不实言论、捏造事实、公然侮辱辱骂、进行恐吓的,根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或将面临拘留或罚款的处罚。

 《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所以,有合法来源的录像、照片是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有效证据的,当然,有合法来源的电话清单是可以作为辅助证据的。搜集好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