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民法典酒后意外死亡,同坐人如何取证自己没有劝酒?

酒后意外死亡,死者家属问责同饮人的,原告方有举证责任,同饮人不付举证义务。同饮人如需证明没有劝酒行为,可以调取酒店的监控录像,或者由其他人证明,比如服务员以及其他桌就餐的人员。

一般情况下酒后意外死亡的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

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的发作,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

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依据公平责任原则,同饮人应承担一部分赔偿责任。

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劝了大量的酒,则应按照《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强迫性劝酒

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如野蛮灌酒,言语要挟、刺激对方,不喝就纠缠不休等,只要主观上存在过错,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此种情况下,醉酒人也有一定的过错,因为这种强迫并非是暴力性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当减轻劝酒人的赔偿责任。

另外,劝酒还要认清对象。根据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饮酒不在未成年人的可为之列。《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三)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同样,在明知一方喝多、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同饮人应及时予以劝阻。在能够进行劝阻时却没有劝阻,以致出现意外,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如果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同饮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