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责任和第一责任
法律分析:第一责任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一把手),直接责任人是直接负有责任的具体部门或者从事该项工作的人。
承担责任时,直接责任人是第一责任人的“挡箭牌”,先处理直接责任人,再处理第一责任人。往往二者之间还有分管领导的责任(一般为分管的副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