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挑事被打谁的责任

上门挑事被打,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境来判断责任归属。如果上门挑事者主动挑起冲突,并且对方在自卫或制止不法侵害的过程中造成了伤害,那么上门挑事者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被打者反应过激或使用了超出必要限度的暴力,那么也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一、上门挑事者的行为性质

上门挑事者主动到他人处挑起冲突,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违法性。如果挑事者的行为导致了被打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那么挑事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被打者的自卫行为

在面临不法侵害时,被打者有权进行自卫。如果被打者在自卫过程中造成了挑事者的伤害,且自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条件,那么被打者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责任判断的因素

在判断责任归属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挑事者的行为动机、被打者的自卫行为是否适当、双方的暴力程度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如果挑事者的行为构成挑衅、侮辱或故意伤害等违法行为,而被打者的自卫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挑事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四、法律后果

根据具体情况,上门挑事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同时,被打者如果因自卫行为造成挑事者伤害,但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其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

上门挑事被打,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挑事者主动挑起冲突并构成违法行为,而被打者在自卫过程中造成了挑事者的伤害且符合正当防卫条件,那么挑事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如果被打者反应过激或使用了超出必要限度的暴力,也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