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过户新规定

夫妻房产过户规定具体如下:

1、要把房子过户到其中一方的名下,婚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房屋所属区域的房产管理交易核心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变更,该过户属于***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查证自愿合法的情况,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2、假如夫妻双方已经离婚,想要把房子过户到夫妻其中一方的名下的话,夫妻双方就应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是离婚相关证明以及房产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前往当地的房管局去办理产权人变更登记手续,该过户房产也属于***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房屋登记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查证自愿合法的情况,进行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