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律后果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律后果如下:

1、刑事责任:如果恶意串通的行为涉及犯罪,例如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会面临监禁、罚款等惩罚;

2、民事赔偿:恶意串通导致他人利益受损,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3、行政处罚:如果恶意串通的行为违反了行政法规,例如破坏市场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等,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执照等惩罚;

4、社会声誉受损:恶意串通的行为会严重损害个人或组织的社会声誉,可能会导致公众对其产生不信任和厌恶情绪,对其事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律条件:

1、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进行协同行动,实施恶意串通行为,而不是单独一人的行为;

2、恶意串通的主体之间必须有相互勾结、协同行动的意图,即存在明确的串通目的;

3、恶意串通的行为必须导致他人利益受到损害,即对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侵犯;

4、恶意串通的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或者侵犯公序良俗的行为,例如敲诈勒索、威胁恐吓、侵犯商业秘密等。

综上所述,恶意串通行为是法律上禁止的,如果恶意串通的行为符合以上条件,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