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一般前几天做司法矫正调查

法律未规定开庭期限,但规定了审结期限,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其次,应该做的社会调查笔录包括:1.被告人;2.村(居委会)干部;3.家属;4.社会关系。若涉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案件则还应该相应的做被害人笔录。调查笔录的最上方应该由笔录记录的起始时间,开始记录时填写开始时间,结束时相应写上结束时间。然后应该询问被调查人的基本信息,接着根据案件事实以一问一答的形式进行记录。笔录最后应该有被调查人的签名、手印及时间。一份笔录若有两张或两张以上的右侧还应该由被调查人盖上大拇指骑缝手印。所有笔录做完后司法所要出具评估意见,相应应该盖章。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