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的限制条件

法官检察官辞职做律师的限制条件是:离任后2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中华人民***和国检察官法》

第三十七条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检察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