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律师在案件的不同阶段可以担任不同的同案嫌疑人的辩护人吗?

同一个律师在案件不同阶段不可以为同案嫌疑人做辩护,也就是说在同一个案件之中,一个律师只能为一个案件的嫌疑人做辩护,或者说原告或者说被告。不能是一个律师,两边都管,这种情况下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律师为当事人做的辩护是直接关乎到当事人最终会得到什么,或者说受到什么的惩罚,这个十分关键,因为法律虽然是规范人行为的底线性要求,但是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的话,确实有可能有不同的结果,因为同样一个犯罪行为,如果碰到一个好的律师,那可能就是被判个3~7年,但你碰到一个对手特别厉害的律师,判个10年到20年都有可能。因为法律从不同的角度来解读,用不同的法律来解释他这种行为最终结果就不一样。

说这个就是因为同一个律师,如果他只是为一方辩护,为他自己的一个当事人辩护,那他就会全心全意的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来帮助自己的当事人胜诉。因为对于律师来说胜诉十分关键,如果说一个律师总***打了10个官司输了8个,那你说谁还敢找他呀?人家说偶尔说那么几个也很正常,毕竟有些就不敢保证他一定能赢,但是人家本来可以正常进行了,让对方得到什么样的惩罚让对方出什么样的赔偿呢?你做不到,一次两次是你的失误,次数多了同行里面就会受到排斥,你这个人能力不行,那对于整个律师的从业生涯都有影响的。

所以一般一个律师只能为一个当事人辩护,对方如果觉得你做得很好,专业知识还是说这个答辩能力都很强,但是无论如何这一场官司之中是不可以的。如果对方还有机会,下次再遇到同样的事情的时候,他可以再次聘请对方的律师,但是在这场案件之中不可以因为两者是对立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