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以入股,但手续简单,只给了一张简单的收据,这样有没有法律效益啊?

没有,就是正式的股份募集也是要风险***担的,正式的入股可以有监事会监督公司财务,盈利与否透明公开,这样的公司即使盈利关系也不大,所以不具有法律效益。

法律分析

根据协议和收款收据编制记账凭证:1、投资前要有书面的投资协议库存现金,原始凭证就是投资书面协议。2、应该按照书面投资协议收取各位股东交纳的投资现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置股本科目,核算公司实际发行的股份面值总额。除股份有限公司外,其他企业应当设立“实收资本”科目,说明投资者投资资本的增减情况。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一般没有使用发票的场合,都应该使用收据。是重要的原始凭证。收据与我们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画等号,收据也是一种收付款凭证,它有种类之分。至于能否入账,则要看收据的种类及使用范围。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应当按实际收到或者存入企业银行的金额,作为实收资本入帐。企业开户银行实际收到或者存入的资金,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计入资本公积金。投资者投入非现金资产的资本,应当按照投资者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帐。投资者首次发行股票所投资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投资者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入帐。投资者投资的外币,未在合同中约定汇率的,应当折算为收到出资当日的汇率;合同中约定汇率的,应当折算为合同约定的汇率,差额部分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新台币汇率按资本公积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