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偶尔的打学生行为是否可以被理解?

老师打学生这个事情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任何事情都不能以偏概全一概而论,学生有好学生也有坏学生,也并不是所有的老师都是为人师表的。

陕西15岁学生被老师殴打

在陕西榆林的某中学,某位物理老师在制止某学生和其他同学相互嬉戏的过程中,存在着殴打学生的行为,导致学生眼镜破碎,最终脸部受伤缝了16针,老师也赔偿学生22000余元,这就是此事件在网上发布的官方版本,具体的真实情况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关于老师殴打学生,这一个大问题已经成为了一项社会问题。

老师学生都是有“感情”的人

无论是小学生、初中生甚至是高中生,都还未成年,心智还未成熟,对于学习的认知还不健全,而且很多人都有逆反心理,面对老师的教诲,甚至是“逼迫”,产生很严重的逆反心理,于是就和老师顶撞,甚至动手打老师。

而老师也不是完人,我们会看到极度沮丧的教师在门口深呼一口气,进入课堂依旧开心地给孩子们讲课,但是我们也会看到老师莫名其妙的发脾气,甚至会辱骂学生殴打学生,来缓解自己心中的怒气。而这只是诗中矛盾中极小的一部分,也是最容易爆发冲突的一部分。

老师打学生是否可取

而有些时候,因为学生不爱学习,上课走神等等,老师选择用体罚的方式教育学生,虽然体罚已经被禁止,但是如果用轻微的疼痛换取一个学生的专注,我认为这是可取的。若如果暴力殴打,则是不可取的。在承担被打的这个角色中,学生可能是弱小的群体,我们不能因为我们同情弱小就放弃事实。老师打学生是否可取,这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问题。我们应该去真正了解事情的经过,去了解双方的动机,去真正理智的分析,站在正确的一方。

如果真的发生了学生殴打老师,而老师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进行反击,这种就需要取证以及公安机关的判断了。

所以在面对这些事情的时候,都是有着双面性的解法,看问题角度不同,也许结果就不同。但是无论怎么样,老师的目的是教书育人,而学生的目的是学习道德,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的目的不应该偏颇,打不打学生也不应该成为教育学生的一个障碍或矛盾。虽然最好的教育方式是言语感化,老师用行动用言语感化学生,让学生努力学习,但是如果非要采取必要手段,也应该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让学生真正可以得到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