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怎么看法学泰斗赵长青的?

首先,赵长青是一个律师,对于一个律师来说,他要维护的首先是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对于赵长青这个人,如果我们从职业道德的角度来评价的话,他这么做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我们从大众的道德观来评价他的话,他确实为我们所唾弃。

我觉得不管是哪个时期,法律法规都是为当朝的统治服务的。我们现在的社会与古代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并无区别。只是在形式上来说,现在的社会里面,因为统治阶层要考虑的因素不再是像古代单纯的考虑民众会不会造反,而要综合全球的因素考虑进来,所以,我们对法律的一些不健全的地方批评也就多了

从法律本身来讲,法律只是为了维持一个良好的社会关系,以便于大家都能在这个圈圈里面来进行社会活动。而法律的使用者,不管是律师还是法官,都是人,只要这个东西有了人的参与,那就不可能做到完全公正公平。但是,它能保证一点,就是如果这个案件的审判能减少外界因素的对他宣判的影响力的话,那最后的结果相对于大部分群众来说,还是相对公平的。我想,现在的大众对法律不健全的不满,不是源于法律的不公平,而是源于法律没有脱离人为的干扰。就好像最近有一个官员说的:“现在的网名在网上闹事多了,会影响到法律的审判。。。”这可能不是原文了,但是就是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从这个官员的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一点,那就是法律的审判他是受到人为的影响的。至于这个人为的影响则可以是一把手,也可以是普通群众。

本人文盲,谢绝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