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法超速扣分规定

新交通法规定超速行驶扣分标准为1-3分,扣分后达到12分将被取消驾驶资格,且需要在三年内重新考取驾照。

2019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新交通法”)规定,在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等车速限制较高的道路上,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上或每小时超速达到50公里以上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超过规定车速20%以上但不足50%或每小时超速达到20公里以上的,则可以记3分罚款200元;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上但不足20%或每小时超速达到10公里以上的,则可以记2分罚款50元;超过规定车速不满10%或每小时超速不满10公里的,则可以记1分罚款20元。如果驾驶人因超速行驶被扣除的记分数累计达到12分及以上,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需要在三年内重新参加驾驶员培训考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此外,如果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其还可能承担民事、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速度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如果因超速行驶而被交警查处,不仅会受到对应的罚款扣分处理,还可能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

超速扣分后,如何恢复驾驶证?驾驶人因驾驶证被吊销导致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吊销之日起三年内重新参加驾驶员培训考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具体可以前往当地的车管所或者交警大队咨询相关事项。

新交通法对超速行驶的扣分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如果因超速行驶被查处并扣除记分,应当及时缴纳罚款,并注意不要对记分达到12分,避免被吊销驾驶证。如果驾驶证被吊销,可以通过重新参加驾驶员培训考试重新获得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超速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危及交通安全行为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吊销之日起三年内重新参加驾驶员培训考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