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汉代的司法制度

汉代的司法制度主要以 约法三章 为基础的。

公元前2o6年,刘邦攻入咸阳,宣布废秦苛法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 这是西汉立法的开端“约法三章”。

建立西汉王朝以后,面对新的形势,刘邦感到“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命丞相萧何参照秦律制定汉律.萧何在秦六律的基础上增加《户律》、《兴律》、《厩律》三章,合为九章,称《九章律》。《九章律》是汉朝的一部重要法典,是整个汉律的核心和主干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