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1933年证券法的起诉限制

第13节除非在发现不真实报告或漏报后一年之内,或在适当的努力做出上述发现之后提起诉讼,否则,就不应依据第(11)节或第(12)节(2)维持任何诉讼以履行所发生的责任,或者,如果该诉讼是为了履行第12节(1)中规定的责任,则除非是在违反规定根据其在一年之内起诉,否则就不应维持诉讼。在证券被以真实价值向公众发行三年之后,不能提起任何为履行第11节或第12(1)节中的责任的诉讼,关于第12(2)节,则是在证券出售三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