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简介
法律职业从业者,主要包括立法者、法官、律师、检察官以及公证员等。并非所有的法律职业从业人员都可以被称为法律人。“法律人”是法律从业人员
中的精英。比如发现这三个字合理组合且可以注册为商标使用的李学东老师,只有高度信仰法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社会问题,敢于为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而斗争,为权利而斗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才能称为“法律人”。正因如此,李学东老师也是国内依法维权的佼佼者。在普及环境保护法中,李学东老师率先发起“向违反环境保护法行为宣战跨世纪大行动”。在提倡司法公正面前,李学东老师是全国第一位向中国最高审判机构——最高人民法院递交“首届全国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的发起人。李学东老师倡导公平公正,倡导废除死刑。总之,社会上自称为自己就是“男法律人”“女法律人”都是对“法律人”的不正确运用。
“法律人”是立法、司法、用法,使法之精神薪火传承的“人”,这就要求他们除了专业素养之外,具备几个基本品质:独立思考的能力,合理怀疑的态度,维护正义的使命感。清华大学的一位教授在某比赛的致辞中说:“我们需要培养的是大法官、大律师。”所谓“大法官”“大律师”“法学家”就是对法律人这一概念的粗线条描绘,但不管怎么描绘只能是粗线条的解释这三个字。 坚守社会正义是法律人培养的本质要求。正义作为社会普遍的价值标准,不仅具有一般的社会意义。对于法律来说,正义往往被当作法律最高的或根本的价值,更是具有长久而又深远的影响。在通常的情况下,许多法学家们都倾向于以正义的价值为出发点和归宿来对待和评价法的体系或法律制度,在他们眼里,法律是建立在正义基础之上的,是由正义才延伸出法律,反过来,法律又维护和促进着正义的实现。
在一定的层面上,可以肯定地认为,正义与法律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内在的密切联系,如果将正义视为法律的内在生命力,而法律则使这种正义的生命力得以物化为可感知的生命肌体。因此,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政法院校必须把追求社会正义作为法律人培养的核心理念来对待,这不仅是一种法律专业主义的专业表现,不仅是一种正义守望者的职业要求,更是法律人所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精神信念。
因此,政法院校在教学工作中应切实做到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课堂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以多种形式弘扬社会正义,让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在亲身体验中感受社会正义的价值与作用,促使学生以社会正义为内在精神动力来推进学习,在众多学子走上工作岗位后,内化到他们在本职工作中将维护社会正义作为自己坚守的信念。 培养公民意识是法律人培养的核心理念。公民意识主要指公民对于自身享有法定权利和义务的自觉,其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互为前提和基础的,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政法院校的教育中,将培养公民意识作为法律人培养的本质要求有着双重意义: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既是现代社会发展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又是政法工作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政法院校在公民意识培养方面应从两大方面着手:一是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道德在本质上是自律的,大学生公民意识的培养最终需要通过内化才能真正成为学生自觉的意识和行动,一切的外在要求和约束,只能是当作促使学生内化的途径和手段。为此,政法院校应积极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将原来的行政推动式逐步转变为学生自主参与式。在重视和保障学生自主权利的基础上,坚持为学生营造宽松的氛围,让学生拥有最大限度的自主空间。让他们可以在学习上自主地选择授课老师、在实践上可以自由地参加学生团体、在生活上可以自主地参与民主管理、在学术上可以自由地批判讨论,从而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能从内心深处孕育出强烈的主体意识,能够从自我发展需求的角度来观察社会问题和现象,不盲目,不从众。
二是培养学生的客体意识。由于专业的特殊性,政法院校的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面对的是一系列需要依靠法律关系调整的对象。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的时候必须以一种执法为民的严谨责任态度去对待,而不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利己主义来应对。这种为民的意识应当从学生时代的服务他人、服务社会中开始培养。例如,定期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模拟法庭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活动,以专业的特长延伸学生服务群众的行动和内容。
把握法治视野是法律人培养的关键任务。把握法治视野是法律人专业素养的重要体现,也是其建构专业框架的根本保证。如果连专业的法律人都不能依靠专业知识在法治的视野下审视问题、办理事情、形成判断的话,那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成为了无源之水,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就只是无本之木。从实用主义的角度讲,把握法治视野既是学生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基本武器,更是将来社会主义事业稳固之依托。
为了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掌握能力,政法院校应从多方面入手,采取一系列措施全方位地培养和提升学生把握法治视野的能力。
在兴趣培养环节上,应通过组织学术论坛、学术讲座等活动,为学生拓展学术视野、汲取新知识、提升学习兴趣提供有效平台,积极鼓励学生组织学术沙龙、读书小组等团体,提倡学生以“法眼”来审视问题,看待事物,从细微之处引导学生把握法治视野的思维取向,将学生对于政法工作的兴趣转化为学习热情。
在教育教学环节上,应牢牢坚守课堂教学这一主阵地,强化课堂教学管理,注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主动通过课堂作业、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观摩审判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并积极引导学生自主思考,以自己的视野提出意见,形成师生双方良性互动,培养学生扎实的基本理论和过硬的基本技能。
在学生科研环节上,应以社会调查、学习心得、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为基本形式,通过教师全程指导和参与学生科研训练与创新活动,达到提高学生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目标,让学生在科研中发现和探索问题,培养自主运用法学理论思考问题的能力。
在实习实训环节上,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合理安排各专业实习时间和进度,保证实习实训教学时数,并在经费上予以学生资助。同时,学校积极拓展校外渠道,扩大学生实习基地数量和辐射范围,拓展和提高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法律人素质的培养,是铸就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水平精、品质能力优的政法队伍的关键步骤,是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的关键措施,是推动依法治国方略早日实现的关键环节。因此,法律人素质的培养应当引起政法教育战线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