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的界定及处理方法?

旷工是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

按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条款解释问题的复函》(劳力字(1990)1号)解释,旷工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情况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的行为。

一般来说要连续矿工3天或累计15天(一年内)单位才能直接开除(各地方掌握不同,仅供参考)但如果你矿工的这两个小时正好因为你没在而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也是可以开除你的,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权利: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源于用人单位享有的生产指挥权,既然用人单位享有生产指挥权,所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

(3)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根据劳动者劳动技能的考核结果安排其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奖金薪酬。

(4)制定劳动安全操作规程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制度,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用人单位享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对员工工作时间的要求,合法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的权利。

(6)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权利。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这是组织社会劳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

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同的行为准则,也是劳动者的职业要求。当然,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7)其他权利。包括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平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