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译名的民国时期

民国时期,译名准则未确立。同一个地名,往往造出多个中文译名,造成混乱。社会上引起了统一地名翻译的讨论。当时提出的原则有:

依地名原来语言发音翻译。 保留已被广用的旧译名。 地名专名音译,通名意译。 同一音用同一字译。 音译字以国音为标准,不用方音。 用字应该普通。

当时的翻译例子有「福尔摩斯」(由於林纾是福建人,故采用了福建方言翻译)、「马尔克斯/恩格尔斯」(过份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