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精神病人怎申请办理残疾证
智障精神病人申请办理残疾证的流程如下:
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级残联领取《残疾人证申请表》和《残疾评定表》;准备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张;提供两寸彩色相片2-6张;残疾明显的可直接到残联进行等级审核,不明显的需到指定医院、指定医生评级,获取残疾类型等级证明。完成步骤后,按照当地残联要求和流程提交申请,等待审批。
残疾人权益保障:
1、残疾人教育权益: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
2、残疾人就业权益:提供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确保残疾人享有平等就业机会;
3、残疾人社会保障:包括残疾人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和福利服务;
4、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公***设施和服务的无障碍改造,便利残疾人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5、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和支持残疾人参与文化艺术、体育健身等活动,提高生活质量;
6、残疾人法律服务和维权: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综上所述,智障精神病人申请办理残疾证需先领取相关表格,准备身份证明和彩色相片,根据残疾情况选择直接审核或医院评级,最后提交申请至当地残联并等待审批,整个流程涉及材料准备和残疾等级的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九条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