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法律

当人们谈到童婚时,脑中出现的场景往往是第三世界,如非洲、亚洲的某个小村庄。然而,外自诩为“人权样板”、一直严厉谴责其他国家的童婚现象的美国,童婚现象竟然大量存在!

这其中的一个体现是,作为美国“经济最发达州”的纽约州,州长安德鲁-库莫居然直到2017年,才签署了禁止童婚的法令!这条法令将纽约州自愿结婚年龄下限由14岁上调至17岁,并禁止17岁以下未成年人结婚,17岁至18岁的青少年需得到法庭及父母同意才能结婚。

而根因此前的纽约州法律,年满14至15岁、同时获得法官许可和双亲同意,即可结婚;16至17岁只需经过双亲同意,就可合法结婚。印象中,美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18岁,为什么还有合法童婚现象存在?这得从美国的法律体系说起。

美国实行联邦制,每个州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立法权。虽然联邦法律规定,美国公民的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但各州有权对结婚年龄做出不同的限制。

查阅塔希莉法律服务中心关于美国强制婚姻的调查后发现,美国目前50个州中,仅有23个州对适婚年龄下限做出了法律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在剩下的27个州中,童婚是完全合法的!而且,即使在这些对适婚年龄下限做出法律规定的州中,也存在两个“灰色地带”:

首先,大多数州允许16或17岁的孩子结婚,只要他们的父母签署了结婚证申请书。然而,“父母同意”可能意味着子女遭到“父母强迫”。塔希莉法律服务中心的调查发现,仅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美国就有多达3000个已知或涉嫌强迫婚姻的案例,其中很多女孩不满18岁。

遗憾的是,州法律通常不要求调查孩子是否自愿结婚。实际上,在大多数州,没有法律明确禁止强迫婚姻。哪怕一个女孩当场在哭泣,看着她的父母签署申请书,强迫她结婚,工作人员通常也无权干涉。其次,某些州法律允许未成年人在获得司法批准的情况下结婚。这种例外将很多州的结婚年龄降至16岁以下,这些州的法官甚至可以允许小学生结婚。

反童婚组织“终于挣脱链锁”(Unchained at Last)的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至2010年间,美国38个州中,约有17万未成年人合法结婚,其中大部分为女孩,当中77%嫁给成年男性。婚姻作为一种法律契约,应该是仅针对成年人的。毕竟,童婚的危险显而易见。

“你很少能看到一个13岁的女孩和17岁男孩结婚,在童婚现象中,最常见的是一个小女孩和一个比她大好几十岁的老男人结婚。而在这种结合里,家庭暴力是非常常见的。她们甚至还没到可以拿驾照的年龄,遭到家暴根本无从求救。”而且,过早进入婚姻可能会导致辍学、贫困等问题。

随着纽约州修改法律,美国国内反对童婚的声音越来越强烈,但完全杜绝童婚尚需时日。不少***和党人反对禁止童婚,理由是“这样做与宗教自由相违背,若要解决早孕问题,婚姻或许比堕胎更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