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老赖的最新政策
目前有如下方式:
一、黑名单系统。
为了有效治理“老赖”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2012年7月、11月和2013年1月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集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公开等情况进行通报,建立了网上的“老赖”黑名单系统。社会各界人士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输入姓名就可以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二、最高法再与十家银行信息联网惩戒“老赖”。
2014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人民法院与银行业执行合作签字仪式”。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等十家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同签订执行信息合作备忘录,鼓励各级法院和银行各分支机构推进网络查控机制建设,使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同实施信用惩戒。
三、联网查询。
2014年10月,最高法正在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查控体系,成员包括已经和最高法签订网络查控和信用惩戒机制备忘录的20余家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国家工商总局、证监会、银监会、公安部等有关部门也会加入。
联通网络以后,某个法院遇到一个具体案件,可以通过网络方式直接查存款。能在全国范围内查到存款情况、金融产品情况、房屋情况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查控体系2014年年底建成。这种体系的建立,是制约‘老赖’的一个最有效的办法。
除此之外,2010年7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了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问题,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称,《规定》出台的目的是通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避免恶意逃债,最终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
由于中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等原因,一些被执行人一方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又从事各种高消费行为。《规定》的颁布,为惩治“老赖”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