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公证是一项法律制度。它是国家专门设立的公证机关,代表国家依照法定程序,证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各种法律行为,以及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活动。国家设立公证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建设发展,保护公***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佥权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1、公证书的效力(1)证据效力,公证书是一种特殊可靠的证据,具有特殊的证明力。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供人民法院、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使用,为及时调整社会关系提供可靠凭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这就是说,对经法定程序出具的公证书,除错误的外,人民法院在诉讼中,应直接采证,无须再重新调查,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强制执行效力,经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追偿债款或物品的债权文书,债务人到期不履行时,债权人可持该公证书,不再经过诉讼程序,而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对公证崐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这样可以迅速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以避免因诉讼带来的时间上的浪费和债权人人力、财产上的损失。这是法律强制性在公证活动中的体现。(3)法律要件效力
,公证证明成为某些法律行为成立的必要条件,对当事人产生的约束力。也就是说,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进行公证的法律行为,如果没有进行公证,该项法律行为就不能成立,也就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证机关的业务范围
(1)证明法律行为:①经济合同。如购销、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仓储保管、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联营、财产抵押、提保、劳务、代培、使用生产、农业生产承包、山林果园承包、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成果推广,科技协作、技术转让、资产转让、中外合资、合作、合作勘探开发、国际货物买卖、国际信贷等合同;②其它民事合同(协议)。如赠与、房屋买卖、租赁、合伙、计划生育、赔偿、换房、搬迁、财产分割、宅基地使用、遗赠抚养、赡养、婚后财产约定、离婚财产分割等协议;③遗嘱、委托书;④收养关系包括解除收益关系;⑤声明和保证书。包括弃权、接受权利、承担义务、处理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的各种声明及各种单方作成的担保书、保证书;⑥企业兼并、拍卖、招投标、提存、现场监督等。
(2)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主要用于涉外和港、澳、台地区);
①死亡、出生、生存、空难、海难事故、风雹雨旱灾害及各种意外事故等;②婚姻关系(结婚、离婚、丧偶、未婚),亲属关系、继承权、身份、学历、经历、成绩单、职称、居住地等。
(3)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①公司章程、法人资格证书、负债表、银行保函、商标注册、专利证书、营业证书等;
②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③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在有关文书的签名盖章属实;
④文件的副本、节书、译本、影印本与原件相符;⑤用不同民族的文字或者不同国家的文字写成的同一文书是相符的。
(4)证明无疑义的债权文书,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
(5)办理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辅助性业务。
主要包括:①保全证据;②保管遗嘱或其他文件;③技术性服务事项。如替当事人填写申请表,草拟、翻译各种需公证的文书、代写委托书等。
(6)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国际贯例办理其他公证事务。
3、如何办理公证
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和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件。法人申请公证,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持有委托书的代理人到公证处提出。但申请公证委托书、声明书、遗嘱、收养子女、赠与、身份赞美民人身有密切关系的事项,当事人不得委托别人代理。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公民、法人申请公证时,应提交以下证明和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③需公证的文书;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申请公证时,当事人还应该注意以下问题:《①申请人应具有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申请。②申请人应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③数人***同申办同一公证事项的,应***同到一个有管辖权的公证处申请,不能分别向两个以上的公证处提出。***同申请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委托的方法解决。
④居住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委托在国内(内地)代理人代办民事公证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从国外寄来的委托书信(含电传、电报)。另有规定的除外。 此外,为保护在海外的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他们需在国内办理公证,又找不到代理人时,可以委托我驻该国使、领馆或代表机构向国内公证机关代为申请。公证处接到当事人申请后,认为符合下列条件,就予以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崐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以后,便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并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中文书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充分。
经审查、核实认为待证事项真实、合法无疑义后,承办公证员即可按规定程序制作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