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拘留十五天后,还会再拘留吗
欠钱不还拘留十五天后,还会再拘留。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欠债人因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判处拘留,拘留期满后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再次拘留。因此,如果欠债人在被拘留15天后仍未履行债务,有可能再次被拘留。
需要注意的是,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一般情况下只在债务纠纷较大、屡次违法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才会采取。在追讨欠款时,债权人应当依法采取合法的方式进行追讨,如通过诉讼程序、申请执行等方式。同时,债权人也应当注意在采取追讨行动时,遵守法律规定,不得采取过激行动,侵犯欠款人的合法权益。
欠钱起诉的流程如下:
1、发送催款信函:债权人会先通过书面形式向债务人发送催款信函,要求其尽快偿还欠款。
2、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拒绝偿还或无法联系到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确实拖欠了款项。
3、等待判决: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如果债务人被判有罪,法院可能会要求其立即偿还欠款,并处以罚款等惩罚措施。
4、执行判决: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例如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以强制债务人偿还欠款。
综上所述,如果遇到了欠款纠纷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当地的律师或相关机构,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应对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