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婆婆满60周岁儿媳妇能增加专项附加扣除吗

公公婆婆满60周岁,儿媳妇是不能增加专项附加扣除的。个税中的养老专项附加扣除只能针对于己方的父母。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规定。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