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焦点的区别
争议焦点的区别
争议焦点的区别,一个案子要经过立案、交换证据、法庭辩论、最后陈述,最后根据庭审的情况的一些列的操作之后,将争议的焦点归纳出来。以下分享争议焦点的区别是什么?
争议焦点的区别1如何把握争议焦点
1、明确什么是“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就是发生纠纷的“症结”,解开了这个“结”,其他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如第一个案例中,为什么把“遗嘱是否有效”作为争议的焦点,而不把“房屋应该归谁所有”作为争议的焦点呢?
原因很简单,解决了遗嘱的效力问题,房屋归属的问题也就解决了,而要解决房屋归属的问题,还要首先解决遗嘱的效力问题,遗嘱的效力在本案中是个非解决不行的问题,解决不了它,其他问题都解决不了,这就是纠纷的“症结”,就是争议焦点。
2、如何找准“争议焦点”。
一是多总结经验,学会抓“点”。争议焦点关键在于“点”上,作为法官要学会抓“点”,争议焦点是隐藏在争议的问题之后,导致纠纷发生的“症结”,不是浮在表面上的争议问题。具有一定审判经验的法官,一般在听取了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后,就能很快找出双方纠纷发生的“症结”。
所以,审判经验很重要,但审判经验不是审的案件数量多就自然有的,有的法官审了半辈子案件也不见长进,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善于总结,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对于一个法官的成长非常必要。经验多了,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提高,找“争议焦点”自然找得准。
二是掌握“倒推法”。中学时期解几何题经常用“倒推法”,即倒着推理。正常推理是,根据已知的条件推出结论,倒着推理是根据结论推出应具备的条件。“倒推法”应用在寻找争议焦点上效果也不错。仍以前面的遗嘱继承案为例:把原告的诉讼请求作为结论,进行倒推,如果结论“被告应该倒出所占房屋”成立
那么必须具备条件1:该房屋属于原告所有。在这里,条件1是不是争议焦点呢?再推推试试,如果推不动,已经到底了,条件1就是焦点,如果还能向前推,就不是焦点。根据条件1我们又可推出条件2:遗嘱有效,本案原被告对房屋发生纠纷就是缘于“遗嘱”,推到这里,到底了。可见, “遗嘱是否有效”就是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倒推法”思维方式,乍用可能不习惯,用常了就行了。
总之,归纳争议焦点要本着一个原则,从确定的争议焦点上就能看出下步的审理思路,便于下步的法庭调查。如果确定的争议焦点,叫人看了不知下步法庭调查从何处下手,那么这个争议焦点就可能存在问题。
所以,准确地归纳争议焦点,有利于确定庭审重点,正确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从而有效地开展庭审活动,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作为审判法官,在庭审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是其必须具备的能力。
争议焦点的区别2浅谈民事审判中争议焦点的归纳
当前法院工作中,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以笔者所在法庭每年人均400件案件计算,每个案件承办人每天都要进行三次左右的庭审,这就要求我们在庭审活动中必须能够迅速准确找到每个案件的争议焦点,保证法庭调查抓住重点,明晰审判思路,顺利指导当事人完成举证责任,从而快速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因此,庭审中准确归纳争议焦点是作为审判法官必须具备的能力。
● 目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人在听取原被告双方陈述答辩后进行争议焦点的归纳,作为受过专业培训的审判人员,归纳出的争议焦点往往不会出现与案件事实毫不相干的情况,存在的问题表现为不够准确或者有遗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个表现是争议焦点归纳得过于宽泛、笼统,将原告的诉讼请求直接归纳为争议焦点。例如最常见的民间借贷案件,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被告答辩称借款系高利贷。
且被告有还款行为,还款总金额甚至超过借款本金,要求驳回原告全部或者部分的诉讼请求,有些承办人就把这类案件的争议焦点直接归纳为被告是否应当偿还原告借款,而笔者认为该类案件应当将争议的焦点进行细化,要审查原被告间借款的本金、借款利率的约定(书面或者口头)及被告偿还借款金额,从而确定原告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第二个表现是争议焦点过于琐碎,将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归纳为争议焦点。某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被告露天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原告在吸入混合性气体后导致中毒性肺炎住院治疗,被告认可存在违法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和原告住院治疗的事实,但其代理人在庭审中多次重复强调原告报警后派出所处警时间和原告到医院就诊时间相差10多分钟的细节。
也认为原告诉状中陈述有昏迷情节而庭审中又陈述未昏迷相互矛盾,寻求将这两个细节作为突破口来免除赔偿责任,却忽视了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纠纷案件法定免责事由及受害人受损害与侵权人行为间因果关系的举证。
第三种情况是争议焦点重复和交叉。某村委会起诉土地承包户索要土地使用费,承包户抗辩村委会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义务,陈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村委会违反合同约定,安排人员妨碍承包户排水,导致经营损失。
在土地承包户另行诉讼村委会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案件中,土地承包户重复强调因村委会的行为导致承包土地闲置,造成土地租金损失,试图将案件争议焦点带回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中。
第四种情况也是最常见的情况,遗漏争议焦点,归纳争议焦点不全,该类型的问题案例太多,不一一赘述。
争议焦点归纳出现问题,常常导致法庭审理思路不清、遗漏主要事实,影响了审判效率和公正。
● 争议焦点归纳的作用
案件的争议焦点可以认为是案件庭审活动的中心任务,争议焦点归纳的过程就是法官引导诉讼的过程。争议焦点归纳具有以下三方面作用:
第一点是具有聚焦作用,法官在归纳争议焦点时对当事人自认的内容作简化处理,可以避免诉辩过于分散,导致庭审效率低下;法官通过争议焦点的阐明,使双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诉辩内容集中到争议焦点的范围内,这样在争议焦点的指引下,当事人更加容易把握举证质证的重点。
第二点是理清审判思路的作用,在归纳争议焦点前将双方认识一致的事实经过庭审先行确认后,可以使当事人始终清晰地把握案件审理的发展方向,从而清晰地阐明自己的诉辩理由。
第三点是有利于案件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准确无误地找到争议焦点,对于法官来说能够更加容易驾驭庭审、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同时对书记员来说能够准确地进行法庭记录。
● 归纳争议焦点的基本方法
归纳争议焦点的基础是积累经验,在此基础上进行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浮在表面上的争议问题,而是隐藏在争议的问题之后,是双方矛盾的根源、纠纷发生的“症结”。
一般情况下,具有一定审判经验的法官,在听取了原告的起诉和被告的答辩后,就能很快找出双方纠纷发生的“症结”所在,所以审判经验很重要,但审判经验不是处理的案件数量多就自然有的,有的法官审了很多年案件也不见得有长进,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善于总结。经验多了,解决问题的能力自然提高,找“争议焦点”自然找得准。
结合我自身从书记员到初任法官的工作经历,我总结了以下几种方法:
(一)排除法
案件争议焦点的归纳是在庭审过程中作出,应首先认真听取原、被告的诉辩主张,归纳出双方当事人无争议的部分,排除不构成或推定不构成争议焦点的事实,然后对于双方陈述有争议的部分划定主次,主要争议的那些事实可以确定为争议焦点。
对争议焦点的归纳,是一个逐步需要认知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对一些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的案件,在我们自己的审理程序安排上可以分阶段进行,通过庭审前阅卷初步了解案情,需要的话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来部分排除,这样到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就会逐步形成,如此对争议焦点的层层筛选,能更为准确。
(二)类案分析法
我国虽然不适用判例法,但判例的指导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也是准确适用法律的有效方法,对于指导法官归纳争议焦点,特别对案情复杂、法律适用困难的案件,分析类似案例,吸取经验,能更有效地归纳出争议焦点。
(三)要件分析法
按照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通盘依次检查,能够全面、准确地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比如还是在侵权纠纷案件中,法官首先明确侵权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即损害事实、过错及因果关系,对照构成要件依次排查,双方当事人没有争议的作为案件事实予以认定,当事人有争议的就应当作为争议焦点,来统领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和认证,就会使庭审过程结构清晰,逻辑严密,取得好的庭审效果。
(四)“倒推法”
这是参照中学时期解几何题经常用“倒推法”,即倒着推理。正常推理是根据已知的条件推出结论,倒着推理是根据结论向前推出应具备的条件,“倒推法”在寻找争议焦点上效果也不是蛮不错的。
仍以前面的污染环境致人损害案件为例:原告主张被告实施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被告吸入混合性气体引发中毒性肺炎住院治疗,要求被告赔偿损失,我们先假设原告的主张能够成立,查明两个事实即被告有污染环境的行为、被告人身受到损害,至于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是被告需要举证的部分了。“倒推法”思维方式,其实是要件法分析法的一个延伸,也可以称为逆向要件分析法。
(五)综合判断法
为了避免片面适用某一种方法,造成归纳争议焦点不准确,庭审法官可以分别适用上述方法,进行筛选,必要时充分利用合议制度、定期的案件讨论例会等方式,各抒己见,切实保证案件争议焦点的归纳质量。
总之,归纳争议焦点要本着一个原则,从确定的争议焦点上就能看出下步的审理思路,便于下步的法庭调查。如果确定的争议焦点,叫人看了不知下步法庭调查从何处下手,那么这个争议焦点就可能存在问题。所以,准确地归纳争议焦点,有利于确定庭审重点,正确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从而有效地开展庭审活动,提高庭审质量和效率。
争议焦点的区别3如何归纳案件争议焦点--正确的提出问题往往比解决问题还重要
争议焦点的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第二百二十六条对法院庭审过程中归纳争议焦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那么什么是争议焦点?如何归纳案件的争议焦点?这将是案件庭审中的重中之重。
争议焦点,就是人们争执的起点。在起诉之初,人们之间存在朴素的争议,一旦该争执进入诉讼程序,那么该争执就会变化成具体的诉讼请求,该诉讼请求便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请求法院裁判的对象。
在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如同双方在带兵打仗,原告方为进攻方、被告方为防守方。双方不可能任意进攻防守,所有的案件事实法院都审理一番,这不仅不现实也是对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
此时,就需要明确双方的争议点,即法院结合双方诉讼请求、答辩意见、基本的事实及证据,确定双方争议的“目标靶”,通过对争议焦点的审理,来快速的解决案件的纠纷,故此,争议焦点,恰恰是问题的核心。
从法官裁判案件需要完成的事项中发现案件焦点
法官完成一项审判工作,必须要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以下的`工作是法官必经流程。作为律师,亦要从以下的流程中分析案件、提前预判案件争议焦点、从中明晰、发现案件焦点、有针对性的就争议焦点进行庭前的准备:
1、请求权基础分析: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必须要明确原告的请求权是什么,具体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等;
2、分析法律构成要件:在明确具体的请求权基础后,法院需要根据请求权指向的法律规范,确定该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
3、认定案件事实:在确定案件的构成要件后,根据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答辩,对没有争议的事实予以认定;对双方有争议的事实,若属于构成要件的一环,对双方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便可能是案件的争议焦点;
4、审查案涉证据、作出裁判文书等相关的工作。以上工作的所有的起步及着眼点,便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没有争议焦点,那么诉讼便不成立了。
没有争议焦点的审理,诉讼过程将不具有针对性,只能是铺大饼式的展开。通过对以上工作的了解,法院一般在此流程工作过程中发现案件的争议焦点。因此,作为一名代理律师,亦要参考以上的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法律分析方法、通过对案件证据的梳理,来判断案件的焦点。
争议焦点的构成
作为一名律师,若可以做到对争议焦点的准确分析,预测,一方面在庭审过程中可以很好的把握法官开庭审理的节奏,另一方面,提前就争议焦点进行庭前的准备及证据目录的制作,可以更好明晰自己案件的风险、规避诉讼风险、预防诉讼偷袭、突袭审判,做到庭审过程中有的放矢。在笔者法律实践工作中,在诉讼过程中基本涵盖的争议焦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诉讼标的的争点:诉讼标的,根据传统的诉讼理论,即双方之间出现纠纷,需要法院予以裁判的法律关系,基于法律关系可能存在竞合,因此在起诉之初可能就涉及到不同法律关系的选择,这就涉及到不同的诉讼标的,其法律适用、举证责任、事实认定、甚至诉讼请求都会有很大的不同。
2、案件法律适用的争点案件法律适用最为常见的便是关于合同内容的解释、关于立法的目的、关于法律的准确适用及解释等。
3、案件事实的争点案件事实是双方争议最大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事实都是案件事实。所谓案件/要件事实,必须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具有重要影响,且对案件的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事实。一般情况下,分析案件事实的焦点,便是从请求权基础出发,找到相应的法律规范,明晰请求权的法律构成要件,找到相应的要件事实,来确定双方的事实争议焦点。
4、案件证据的争点案件证据争议焦点,常见的如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据的合法性、证据的认证及证明力等,这都是常见的证据争议焦点。尤其是新证据规定实行后,律师更要提升证据的综合分析和运用的能力,让自己的证据能力更上一层楼。
如何分析、确定案件的争议焦点
举一个笔者近期做的一个案例:原告起诉被告要求支付设计费用,并提供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交付凭证、微信聊天记录为证,我方代理案件被告,在接案之初,仔细分析了案件起诉材料后,通过对本案请求权基础进行分析,分析争议焦点过程如下:
1、从请求权基础入手,确定一方的请求权基础是什么?结合原告的起诉材料及相关证据,初步判断了原告的请求权基础系基于合同履行请求权的法律规范。
2、从请求权基础入手,确定该请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因原告诉请被告支付设计费,预测、分析其请求权基础的构成要件至少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必须要合法有效;
(2)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完整、全面履行了设计的义务;
(3)根据合同约定,设计费的付款条件已经成就;
(4)因被告违约对原告造成了相应经济损失(违约/赔偿);
(5)本案主体适格、诉讼时效未过、原告的几项诉讼请求基于同一的法律关系规范等;
3、从请求权构成要件入手,明确双方要件的争议焦点可能有哪些?通过对以上的分析及初步的判断并认真阅卷后,可以确定双方的初步争议在哪里:
(1)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若无效,那争议焦点即下一步涉及到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比例等;
(2)若合同有效,案件的焦点即成为了付款条件是否成就?往下一步来说,付款条件成就与否需要举证质证,可能涉及到下一步的焦点,原告是否完整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等等,不一而足。
诉讼过程,往往是争议焦点不断明确、细化的过程中,找到最核心的焦点问题,能够让律师的庭审准备更加有效,更能实现整个庭审的掌控力。以上是笔者对诉讼焦点归纳及整理的自己一点的心得及体会,希冀在每一起诉讼案件中都能在把握案件争议焦点的情形下运筹帷幄,决胜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