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是否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政府机关机关工作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务员。公务员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组织机构,它不是政府工作机构。所以其工作人员不是公务员,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另外党的各级委员会、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不存在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样的组织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