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政策的评价

关于我国西汉时期的和亲问题,历来褒贬不一。宋代大史学家司马光认为:“盖上世帝王之御夷狄也,服则怀之以德,叛则震之以威,未闻与为婚姻也”1。显而易见,司马光是站在大汉族主义的立场上,对西汉的和亲政策持完全否定的态度。近人王桐麟也流露出这种情绪,他说:“和亲政策与汉族道德伦理微有抵触”2。这是很有代表性的一种观点。解放以来,不少同志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重新研讨西汉的和亲问题。在六十年代,内蒙古地区曾对此进行了专门的学术讨论,意见分歧仍然很大。

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科学的态度是要求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进行具体的分析。正如列所讲,要正确地认识事物,“就必须从历史上把它的全部发展过程加以考察”,“要看某些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它现在是怎样的”3。我国历史上的和亲事件很多,从汉至清,史不绝书,每次和亲的历史条件不完全一样。和亲的性质和作用也不尽相同。因此,简单地、笼统地对和亲政策予以肯定或否定,都是无助于解释和亲这一历史现象的。本文就西汉和亲政策的性质和作用,谈些粗浅的认识。

所谓和亲,一般是指中原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首领缔结的婚姻关系,,这种关系是从汉高祖与匈奴的和亲开始的。后来,少数民族的统治者也利用和亲来达到其某种政治目的,逐渐成为我国各族统治者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外交政策。由于政治经济形势的好坏和军事力量的强弱,西汉时期的几次和亲的内容和效果也是有所不同的。为了叙述的方便,西汉的和亲政策可分为三个时期来谈。

汉武帝以前为第一时期。西汉初年,由于秦王朝的残暴统治和楚汉相争带来的连年战乱,人口大量减少,社会经济遭到了极为严重的破坏。史载:“汉兴,接秦之敝,诸侯并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高祖乃令民得卖子,就食蜀汉。天下即定,民亡盖臧,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4。这是国库空虚,货缺财乏,一片荒凉残破的景象。在政治上,西汉初年地方割据势力很大,中央集权尚未巩固。这时,北方匈奴的力量却很强大,是一个拥有“控弦之士三十余万”的强盛的奴隶制国家。公元二世纪时,匈奴的势力范围很大,东至辽河,西逾葱岭,南界长城,北抵贝加尔湖。“掠夺在他们看来是比进行创造的劳动更容易甚至更荣誉的事情”。因此,他们多次深入到中原地区,肆意抢掠人畜,劫夺败物,严重地威胁着西汉的统治政权。公元前二00年,匈奴南下,汉高祖亲率三十万大军,决心以军事力量对抗的办法解除北方的边患。但是,刘邦一到了平城,就被匈奴四十万人马围困在白登七天之久,后因贿赂冒顿阏氏才得以解围。经过这次较量,宣告了汉高祖对匈奴的战争政策的失败。

因此,如何处理与匈奴的关系,怎样解除北方的边患,成了西汉王朝亟待解决的问题。汉高祖在征求对策时,建信侯刘(娄)敬第一个提出了和亲政策,他认为:“天下初定,士卒罢于兵革,未可以武服也。”他主张与匈奴和亲来换取边境上的安宁,他说:“陛下诚能以适长公主妻单于,厚奉遗之,彼知汉女送厚,蛮夷必慕,况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外孙为单于。岂曾闻(外)孙敢与大父亢礼哉?”5刘邦无奈,只好接受了这一建议。所以,“和亲之论,发于刘敬”6。当刘邦和吕后商量把长公主嫁到匈奴时,吕后哭泣着说:“妾唯以一太子、一女,奈何弃之匈奴!”刘邦只好改为“取家人子为公主,妻单于”,遂派刘敬为和亲使节。

冒顿单于之所以同意和亲,是因为和亲给匈奴带来了许多好处。第一,通过和亲,匈奴可以得到大财物。每年西汉都得送给匈奴许多絮、缯、酒、食物等;第二,匈奴可以达到通关市的目的,以获得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贾谊说过:“夫关市者,固匈奴所犯滑而探求也”;第三,和亲并不能限制匈奴的抢掠活动。

在这一时期内,匈奴十分骄横。冒顿单于在给高后的信中语言粗鲁,对西汉十分不敬。高后大怒,樊哙要率兵十万攻打匈奴,却吓坏了群臣。季布说:“哙可斩也!”并说樊哙是“欲摇动天下,妄言以十万众横行,是面谩也”7。一提到高祖在白登被围之事,高后只好忍气吞声,让张释回信。在信中用“弊邑恐惧”、“弊邑无罪,宜在见赦”等卑恭语言求饶,送去车二乘,马二驷,“因献马,遂和亲”。

文景之时,仍然继续执行高祖的和亲政策。每当匈奴掠夺过后,文帝也只能在给匈奴单于的信中写上几句:“汉与匈奴约为兄弟,所以遗单于甚厚。背约离兄弟之亲者,常在匈奴”8。随信再送去一批财物了事。

自刘敬提出和亲以来,和亲与赂遗成为西汉对付匈奴政策的主要手段。自高祖六年(公元前二0一年)至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一四0年),《汉书》记载和亲事有九处之多。从这一时期来看,由于力量对比所致,西汉王朝对匈奴的态度是好言相敬,财物笼络,乞取和平。因此,和亲只不过是给民族关系上披上了一层和平友好的外衣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和睦亲善。匈奴带来的边患还是不时出现的,从高祖执行和亲政策以来,见于记载的就有二十来处,正如史书所讲:“汉与匈奴和亲,率不过数岁,即复背约”9。当然,在缓和民族矛盾方面,也不能说是没有一点作用,毕竟带来了几年边境上的比较安宁的时期。如景帝时,匈奴“时时小入盗也,无大寇”。但是,从刘敬首倡和亲的目的来说是没有达到,也不可能达到。

汉武帝当政为第二时期。西汉王朝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天下比较安定,户口大增,经济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在政治上,汉武帝继续实行景帝的削藩政策,战胜了同姓王的叛乱,地方割据势力已被削弱。同时,汉武帝又在桑弘羊等的协助下,实行了国家垄断铸钱、盐铁官营、平准、均输、告缗等一系列措施,巩固了中央集权,又增加了国家收入。在军事上,力量也逐渐强大起来。文景时期,贾谊的积极防御和晁错的“徙民实边”的建议被采纳,实行耕战结合。在此基础上,汉武帝积极扩军备战,“天子为伐胡,盛养马,马之来食长安者数万匹”10,军事力量大振。汉武帝感到自己有力量了,在公元前一三三年,于马邑用计引诱匈奴,布下三十万大军准备伏击,匈奴只好退走。“自是后,匈奴绝和亲”。马邑冲突事件标志了西汉对匈奴政策的转变。此后,汉王朝在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派卫青击败匈奴军,收回河套地区,有力地保卫了长安。元狩二年(公元前一二一年,)霍去病又占领了河西地区,打通了西汉通往西域的道路,远狩四年(公元前一一九年),卫青与霍去病分两路大败匈奴。在此期间,匈奴曾多次主动提出和亲一事,西汉由于国力大振,对此并无兴趣,因而提出了这样的条件:“即欲和亲,以单于太子为质于汉。”匈奴单于却重弹老调:“故约,汉常遣翁主,给缯絮食物有品,以和亲,而匈奴亦不复扰边。今乃欲反古,令吾太子为质,无几矣”11。双方关系并未缓和。

西汉对匈奴的战争虽然取得了很大战果,但彻底打败匈奴也不是易如反掌之事。西汉大外交家张骞分析形势,向武帝出谋划策,他说:“诚以此时厚赂乌孙,招以东居故地,汉遣公主为夫人,结昆弟,其势宜听,则是断匈奴右臂也”12。张骞对形势的分析是很有见地。当时,乌孙的力量逐渐强大起来,成为西域强国,也极力想摆脱匈奴的控制。所以,当汉武帝派人结为联姻时,乌孙王同意了。随后,武帝先后将细君公主、解忧公主嫁给乌孙王。这次和亲达到了“断匈奴右臂”的预期目的。在西汉与乌孙联合进击下,匈奴军屡屡战败,每况愈下。

汉武帝与匈奴断绝和亲,却同乌孙采取和亲,说明了西汉时期已把和亲作为一种外交政策,根据形势的不同而运用。这个时期的和亲政策,是以强大的武力作为后盾的。张骞通使西域时,乌孙王在匈奴和西汉中间到底依靠谁,一直犹豫不决。乌孙王为此派人到西汉进行实际了解,看到西汉的实力强大,才决定与西汉和亲。如果不是以强大的武力作后盾,汉武帝的和亲政策,也是不会取得什么效果的,只能重蹈汉初和亲政策的复辙。

从汉宣帝开始是第三时期。在这个时期,西汉与匈奴的关系从战争政策又回到和亲政策,但与汉初的和亲政策是不同的。对匈奴政策的转变,也是历史条件所造成的。匈奴被西汉连连打败,长期战争的动乱,也使匈奴内部贵族之间发生了分裂,因而国力大减。宣帝五凤元年(公元前五七年),匈奴分裂,五单于争主,后来又分裂为南、北匈奴,互相对峙。在南、北匈奴的战争中,以呼韩邪单于为首的南匈奴为了击败匈奴,同时也为了得到西汉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于宣帝甘露三年(公元前五一年),接受了左伊秩誓王等人的建议,“入朝事汉,从汉求助”。呼韩邪单于亲自入汉,表示臣服,使汉匈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

西汉这时同意与匈奴和亲,也是有其原因的。尽管汉武帝在对匈的战争中取得了很大胜利,但“征发烦数,百姓贫耗”13,“海内虚耗,户口减半”14。夏侯胜对此曾做过分析,他说:“武帝虽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然多杀士众,竭民财力,奢泰亡度,天下虚耗,百姓流离,物故者半。蝗虫大起,赤地数千里,或人民相食,畜积至今未复,亡德泽于民”15。可见,国力损耗也是很大的。经过“昭宣中兴”,国力才有所恢复。呼韩邪单于三次入朝,以蕃属相称,极力表示友好。因此,宣帝派兵击溃了北匈奴,使西汉的疆域伸展到了长城以外。呼韩邪单于借助于西汉的力量统一了匈奴,在他一再要求下,汉元帝于竟宁元年(公元前三三年),将王嫱嫁给呼韩邪单于为妻,重叙和亲友好,直到王莽当政时期。

这个时期的和亲,同样也是以国力为基础的。当时,汉朝国势强大,“万夷慑服,莫不惧震”。汉元帝之所以同意和亲,是以呼韩邪单于“愿守北蕃,累世称臣”为条件的。同时,元帝也是贯彻“服则怀之以德”的大汉族主义的外效政策,以宣扬大汉之盛德。这次和亲政策的效果十分显著,“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亡干戈之役”16,使北方出现了几十年的安定局面。

有的人认为,是“西汉统治者主动采取的民族友措施”。事实并非如此。如上所述,西汉首先提出和亲,并不等于主动,而是出于被迫,这是其一。其二,应该划清“和亲”与“民族友好”的界限。和亲是统治阶级处理民族关系的一种手段和策略,其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民族友好。当然,我们也并不排除和亲在客观上有时也会产生有利于民族友好的效果。但是,我们却不可将某些客观效果视为主观动机。

也有人认为,和亲“是一种屈辱妥协的消极防御政策,是一种变相的纳贡”。我认为,对于一种社会现象做出概括性的结论,就必须毫无例外地掌握与所研究的问题有关的事实的全部总和,而不是抽取个别的事实。否则,得出来的结论也就难免失当。西汉后期,匈奴已经成为西汉王朝的藩属,呼韩邪单于多次主动要求和亲,元帝为了宣扬大汉的威德才应允。这时的和亲已经不是“屈辱妥协的消极防御政策”,也不是“变相的纳贡”。因此,把西汉和亲政策笼统地做出“屈辱妥协”的论断,是以偏概全,是不正确的。

还有人认为,把西汉的和亲政策说成是“打入单于庭,随时侦伺或破坏西汉统治集团中‘联胡或依胡’的反动势力”,“同时也为了在政治上加强对单于的影响,进而左右其决策,而且也不妨伺机进行瓦解匈奴的阴谋活动”。不知此论是否有确凿的材料为依据,否则,也是难以令人信服的。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西汉王朝几个时期和亲的具体目的并不完全一样。而和亲政策的效果和作用,主要是取决于西汉国力的强弱。因此,对西汉乃至历代的和亲政策都要作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不能一概否定;更不要一味美化的拔高。总之,我国古代民族间的关系,决不象某些论者讲的那么甜美和谐。在剥削阶级统治的社会里,各民族间根本不存在什么“和平***处”、“平等联合”。恰恰相反,更多的却是民族间的压迫和剥削,民族之间的交往也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这是不容粉饰的历史事实。如果古代民族关系是那么美好,那么,各族人民的斗争不就多此一举了吗?历史是一门严肃的社会科学,历史科学的结论,只能来源于历史实际,决不能把历史事实削足适履地服从于现成的结论,也不能用现成的公式任意剪裁历史事实,更不能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