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征信法律位阶排序正确的是
现有征信法律位阶排序正确的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因而处于最高的法律位阶,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这里的法律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并由国家主席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它们的法律位阶和效力等级在宪法之下,在行政法规之上。
3、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并以国务院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它的法律位阶和效力等级处于法律之下,但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之上。
4、规章,也称政府规章或行政规章,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在本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应当处于最低的位阶。
非典型的法律形式所处的法律位阶:
1、法律解释。关于法律解释的法律位阶问题,至今尚无法律作出明文规定。但是,关于法律解释和被解释法律之间的效力关系,已有三个法律作出规定。在法律解释中,解释法与被解释法具有同等效力。
2、授权立法。授权立法是指制法机关基于立法授权进行立法的活动。
3、国际条约与行政协定。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关于政治、经济、贸易、法律、文化、军事等方面规定其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议的总称。
4、行政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府相互之间签定的有关政治、经济、贸易、法律、文化和军事等方面内容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