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办案时间法律条款
法律分析:延长办案期限法律条款有:
《刑事诉讼法》一、第91条 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
《刑事诉讼法》二、第156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三、《刑事诉讼法》第158条 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直检)可延长二个月。
刑事延长办案期限是对复杂案件的特殊规定,延长期限也有特别的法律程序,需要提请审查批准。刑事办案期限有确切的法律规定,目的是加大办案速率,对特殊的案件可以提请延长期限审查批准,目的是加大办案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七日。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直检)可延长二个月。
刑事延长办案期限是对复杂案件的特殊规定,延长期限也有特别的法律程序,需要提请审查批准。刑事办案期限有确切的法律规定,目的是加大办案速率,对特殊的案件可以提请延长期限审查批准,目的是加大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