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构建政府开放数据治理体系

积极构建政府开放数据治理体系的核心任务是围绕政府开放数据价值形态从资源到资产、知识再到智慧的演化层次形成一种立体动态的治理系统。

政府开放数据价值具有价值溢出效应,能够在开发利用的过程中实现价值增值。特别是,随着政府开放数据的经济价值逐渐被认识,构建政府开放数据资产治理子体系的任务也被提上议事日程。

合理区分政府开放数据公***资产、公益资产与私益资产属性,在政府内部建立起公***资产管理方式,在政府开放数据公益化开发利用领域建立起公益资产管理方式,在政府开放数据市场化开发利用领域建立起私益资产管理方式,并实现三者的良性互动,从而最大限度实现政府开放数据的资产价值。

构建政府开放数据资产市场调节体系。通过确权、调权等方式合理界定不同主体的政府开放数据资产权属,建立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政府开放数据产权体系和市场体系。构建政府开放数据资产法治体系。完善政府开放数据资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开放数据权益纠纷调解和救济机制,夯实政府开放数据资产治理的法治基础。

构建政府开放数据智慧治理子体系:

政府开放数据价值的最高形态是智慧,在最高意义上开发利用政府开放数据潜在价值就是开发利用其中的智慧。在智慧开发利用层面,政府开放数据治理就与智慧经济、智慧文化、智慧社会以及智慧政府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需要提升理解和把握政府开放数据中蕴含智慧的能力。

在观念上要从技术主义上升到人文主义,从工具主义转向生活智慧,进而深刻理解政府开放数据中所蕴含的智慧。要着力提升供给整体性智慧化解决方案的能力。从回应公众需求切入,系统解决政府开放数据价值开发利用中的相关问题,形成一种整体性智慧化的解决方案,推动政府开放数据价值开放利用的智能化。

需要积极嵌入一种智慧化治理格局。从夯实智慧经济、智慧文化、智慧社会以及智慧政府建设角度出发,着力挖掘政府开放数据中蕴含的经济智慧、文化智慧、社会智慧以及政治智慧,形成以智慧化解决方案为基础的智慧化治理格局,进而推动社会总体的智慧化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