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降抚养费,将儿子告上法庭,还有哪些值得关注的呢?
抚养费这种持续性的权利义务,不是一锤子买卖,不是写完协议就敲定到了18岁,在很多离婚诉讼 中,协商一定是双方都有退让,如果都不愿意作出一定的体谅,抱着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心态协 商,结果只能是崩盘。 作为办理了1000+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其中关于抚养权的案件逾百件,我看过了太多伤害孩子的 离婚故事,其实伤害孩子最深的,并不是离婚本身,而是离婚的处理方式以及父或母对孩子的态 度。 记住该争取的积极争取。
回归理性,为了孩子,也要摒弃前嫌,携手合作,即使是分开,也可以给 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哪怕孩子半岁不到,也得当被告。孩子没有诉讼能力,又不用真的出庭发表意见,母亲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应诉即可。
现代社会,把诉讼当作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即可,不要附加太多情感属性在上面;相比于其他途
径,诉讼还有权威性、终局性等优势。又不是互相作一次原被告就不***戴天不能见面了,那么多判
决不准离婚的夫妻还真就相伴一生呢。这案子判得不错,希望孩子以后健康幸福。
一、本案这个男人,不配当父亲了,亲生父亲尚且如此,那些后爸后妈又会如何呢。离婚之后伤害最深的就是孩子,所以奉劝一些人,如果自己不能好好经营好自己的家庭,那就不要
生孩子,生了孩子就要承担起自己做父母的责任。
本案这个男子的行为叫人大跌眼镜,但是在司法实务中,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这样的父亲可能存
在的原因就是再婚后的经济出现了管控,自己无法支付之前的费用。
就是再婚后的这个妻子对
于他支付前妻孩子的费用持否定态度,认为无需给那么多,一点就够了,再就是这个父亲自身的问
题,就是觉得多了不想给了。
但是可以预判的是,等这个男人老了,一定会叫这个前妻的儿子对他进行赡养义务的,所以这个就
是人的自私。太寒心了。五岁的孩子成了被告,原告竟然是爸爸。荒唐吗这事却真实的发生了,在湖北武汉,
爸爸因为抚养费 谈不拢于是便将孩子告上法庭了。?
二、爸爸以收入降低为由,想要将儿子的抚养费从原来的2200元降到1000元,与前期协商无果,将五
岁的儿子告上法庭。在武汉法援律师的帮助下,法院驳回了父亲的要求。看到这样的新闻,网友的评论不一。
有人认为爸爸太没有担当来。即便离婚了孩子还是自己的,他这样做太不负责任了。
也有人觉得2200元,如果爸爸工资不高的情况下确实有点高了。 抚养孩子是夫妻***同责任,爸爸出2200元,妈妈就也要2200元,孩子一个人的就要
每个月4000元了。
这些钱估计拿来不是全部花在孩子身上的吧!
看到这个新闻,我首先想到的是,希望孩子永远不要记得这件事,不要等他长大了,觉得自己是个
爸爸不爱的孩子,太可怜了。大人怎么做都没关系,但不要涉及孩子。让他虽然是单亲,但还可以
快乐的成长不行吗其次我觉得2200元真的不高。是的,孩子要父母双方***同承担,看似是有4400元,可是妈妈要带
孩子啊,她单亲妈妈带个这么小的孩子,连像样的工作都很难找到,而爸爸就不一样了,离了婚一
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可以安心搞事业啊,一份工作不行就两份。
三、为了孩子也值得了吧,
一千块钱够干什么的呢,就交幼儿园的学费。那孩子的日常开销呢,兴趣班呢,就因为他的父母离
异了,他就要从小过的很拮据吗,最让我觉得不寒而栗的是,爸爸可能不爱他了。如果爸爸爱他的话,即便是离婚了,也是他的孩
子,还是想要尽自己所能给他最好的吧。别说2200元了,就是再多也会想办法给。但如果不爱了,
就随便给个1000块钱,只是因为他是我儿子,与爱无关。这就太寒心了。不然一个爸爸怎么忍心让
五岁的孩子来面对这一切呢,太残忍了。
幸好,他最终败诉了。让我看到了一丝人情味。
我倒是还不算太讨厌这位父亲,他既然想打官司,说明他还愿意继续付抚养费,只是不想出那么多 而已,走法律程序而不是耍赖撒泼也算是一位良民,离婚了一分钱不给完全不管孩子的大有人在, 但这种人反而大家习以为常见怪不怪,正经打官司的反而上热搜,这才让人莫名惊诧。至于5岁孩子当被告又有什么关系,被告就该这么列,不该列前妻作被告,更不可能列别人。
四、当时离婚的时候自己工作好,收入高,还有感情,就写了8000元/月的抚养费,现在如果你又
再婚,或者又生了一个孩子,又或者因换工作收入较之前低了,觉得每个月8000元的抚养权负担太
重了,这个时候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调降抚养费 的。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很多年前离婚,当时写的抚养费只有几百块,现在物价飞涨,这点钱比较拮
据,而且对方的确经济收入较高,这个时候你是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的。?
在我接待的咨询、办案中,有离婚时俩人离婚协议书 没写清楚抚养费的;也有对方支付抚养费,
不允许探视的;也有对方失联不支付抚养费的。我比较疑惑,一个连子女都不需要过多承担抚养义务的父亲,再婚对象又怎么放心把自己嫁给他?
或许,再婚对象才是男子起诉亲生儿子的最大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