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

按照知识产权的范围划分,医药知识产权可划分为发明创造类、商标类、版权类、商业秘密类、原产地标记类。

一、医药知识产权

1、医药知识产权是指一切与医药行业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智力劳动成果的财产权。包括5大类:专利和技术秘密;商标和商业秘密;涉及医药企业的计算机软件。

2、由医药组织人员创作或提供资金、资料等创作条件承担责任的有关编辑作品的著作权;同其他单位合作中涉及研究开发、市场营销、技术转让、投资等与经营管理有关的需要保密的技术、产品信息和药品说明书等。

二、特征

1、无形性,药品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一种无形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知识,具有研发成本高、复制成本低、潜在利润极高的特点。

2、企业对这些无形资产虽然不是实在而具体的占有,但可以以合同、登记、数据库等形式作为存在的依据;它虽然无形,但其价值可以被计算出来,是企业的重要财富。

3、专有性,药品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独家实施、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如一项发明在中国取得专利权后,其他任何人不得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在中国取得专利权。

4、时间性是指法律所确认的药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具有法定的期限,依法取得的知识产权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知识产权就丧失了法律效力,相应的保护对象便成为全人类的***同财富,任何人均可使用。

5、地域性是指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明显的国家界限。按照一国法律获得保护的某项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在其他国家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