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后被告不应诉,不答辩也不出庭,会导致什么后果?
被告不按时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诉讼中法院向被告发出举证通知及答辩要求,答辩状既是是被告的义务也是被告的权利,被告有权保持沉默,不进行答辩,但因此造成的影响需要自己承担。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别人或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针对起诉状、上诉状等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是被告作为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所有,被告在期限内可以不提交书面的答辩状。答辩状需要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等基本信息,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相关的事实和证据。答辩状有利于保护被告的正当合法权益,让人民法院更加全面的了解案情,判明是非,做出正确的判决,因此被告应该对答辩权给予足够重视,积极以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答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