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路边出车祸了你怎么办?

这个问题简单,换做是我,我会毫不犹豫的把伤者送到医院。大家不用担心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因为不会有惩罚。我就是学法律的。救人绝对是第一位的。如果不救,就算良心过得去,也要注意为自己积德。伤者如果明知道不是你撞的他还要讹你,那你就给他说做人要积德,呵呵。首先要给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如果他不听,那你就别管了。如果医院找你要钱,你就给医院讲清楚,把他救到医院你已经尽到了好公民的义务,而且你已经没有义务在继续下去。伤者癞,你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果诉诸法律,那更好,法律讲究证据,撞人有痕迹,你没有开车有什么痕迹?你就是开了车痕迹在哪?还有很多因素可以解脱你自己。不用害怕法律,你要利用法律。做了就是做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当然你会比较麻烦些,但是要怕麻烦也不会救人了,是吧。还有一种情况,你救的是个不讲理的当官的,或者他们的亲戚一类,他要讹你,你就真的麻烦了。法律不一定灵。还有就是当官的感激你,从此你就发达了,哈哈。所以事情是复杂的,情况是不同的,我们要做的就是随机应变。但人还是要救的,相信好人是有好报的。

我不知道一楼说的老罗是谁。但是从他的语录我就鄙视他,人做的很窝囊,还不成功。还有无知。还有无耻。自己窝囊了,还要整个窝囊语录来毒害别人,还真有人认同。这个年头真是做什么都能出状元,好,哈。社会本来是好的,制度也是相对健全的,你不用,不懂,不学,还埋怨社会,埋怨制度,这就是你自己的问题。也给了一些不良分子利用你的机会,被撞了讹人的就是这一类不良分子。引申到我们社会的其他问题,其实都是这个问题的体现,你不懂得制度,就给了别人假借,或歪曲制度来蒙你的机会,非法行政的当官的就是这样一类人。所以,律师是一个必须的职业,你不懂就去问懂得人,这样也可以减少你的损失,回避不应该有的风险。当然,这还是一个法制教育普及的问题。我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仇视法律的心态的存在或者称为厌诉心理,所以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想不到用法律,依靠法律解决问题。所以只能自认倒霉,埋怨社会了。西方发达国家就不一样,人人懂法,用法,所以社会就比较和谐。这是因为大家尝到了利用法律的甜头,讹人的人没有了市场。

所以,我建议大家把法律作为你们的必修课,好好学学吧,当你尝到了它的甜头,你会爱上它。我们的社会也会更加美好。也就和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