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他人财产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非法占用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
2、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3、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侵占罪与贪污罪其区别在于: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综上所述,被非法占有自己财产时,受害者要能够收集对方侵害占有自己财产的证据,然后通过法律途径来进一步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