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子拆迁安置房沿街商铺的所有权归谁?请仔细看补充说明
===根据提供的信息分析一下大概过程:
===化工厂改扩建,征占了周边土地并支付补偿款,办事处经手办理相关手续,并决定用补偿款盖建村民安置小区。这个过程,村民们应该是同意的,办事处经手办理时,村委会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应该也参与了。盖建小区涉及很多方方面面的手续和协调事宜,村委会自己可能做不来,而且很多村级财务是由乡(办事处)管理的,所以需要由办事处牵头或主导。
===盖建村民安置小区,选址问题很关键。如果选择的地址不是集体的,那么可能涉及一笔土地出让金,这笔钱要看县级政府如何掌握。如果办事处无法筹集资金,有可能用小区部分房产折抵,这部分折抵房产所有权是国有。
===确定开发单位也很关键。如果招商引资,那么由开发商办理建设手续,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开发商是安置小区的所有权人。这之前,办事处需要跟开发商协商,确定所改建的小区中,哪些是村民安置房,哪些是商业开发。
===如果开发单位是办事处,它可能需要把全部征地补偿投入进去,但远远不够盖建小区所需,所以必然争取政府项目资金,或者招商引资,并通过对小区部分房屋设施进行某种处置,来偿还债务,或者变更其所有权。
===化工厂支付的补偿款,一部分是村民的,一部分是村里集体所有。一般有两种用途,一是给村民住房安置,二是当有村民失去生产用地的时候,进行就业安置(相当于身份置换)。通过盖建小区的方式处理这两方面的事项,需要考虑的环节会更复杂一些。
===大概需要考虑以上因素。总的来说,用化工厂的补偿款,很难盖建小区。只有商业化的元素介入,或者足够的国家配套资金投入,才可能有足够的资金实现小区建设。
===从目前看,村民的安置住房应该是都解决了。那么商铺等商业场所,就由开发商或者办事处掌控了。如果涉及村民就业问题,商铺租赁上应当让村民享受优惠。
===关于车位,要看是否属于商铺。不属于的,归业主公***所有,需要确定一个管理部门。
===小区建设涉及很多内部协调、调配、所有权转换和确定的环节,具体怎么协商确定的,还要全面核实,不好片面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