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春亮案一审宣判死刑,这样的判罚重吗?
1月11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作出一审宣判,宣判理由是曾春亮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数罪并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但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起因是,2020年8月8日,江西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造成康女士父母死亡,其外甥重伤。曾春亮案发后潜逃。5天后的8月13日,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发凶案,驻村扶贫干部在村委会大院内被逃匿的曾春亮杀害。8月16日16时27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
2020年10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案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于2020年12月21日上午,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罪一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1日,被告人曾春亮从浙江省金华监狱刑满释放返回抚州市乐安县。7月21日晚,曾春亮携带螺丝刀、手电筒、手套等作案工具,骑一辆电动车随机来到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一组被害人熊某美家,窃财未果后就地睡着。次日6时30分许,被害人熊某美进房时发现曾春亮,曾春亮醒后持螺丝刀将熊某美按倒在地。曾春亮听说乐安县警方四处找他,心生恐惧,8月7日深夜曾春亮携带尖刀潜入熊某美家,在储物间找到一把铁锤,守候在厨房伺机杀人。曾春亮在藏匿期间,认为自己无处藏身的原因是扶贫第一书记没有满足其开采石场以及住房等要求所致所以于8月13日上午8时许,持刀将被害人也就是书记杀害于驻村休息室后逃离。8月16日曾春亮欲在界溪村进口冲卡,被民警追至航桥卡点抓获。
在这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也就是曾春亮故意杀害多人,并且持刀抢劫多人等一些列犯罪事件,对社会,对他人造成了巨大的负担与危害,所以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没有判的轻。也希望广大网友要引以为戒,不要做违反法律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