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侵权法律制度,中国侵权受害者如何寻求法律救济
人身损害,从文意上面理解指人身受到的伤害,包括人身的轻伤害、轻微伤害和重伤害。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人身伤害包括侵害他人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根据《民法典》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而人身损害则概括的内容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那么,当人身受到损害,该如何救济自己所遭受的侵害,可以选择哪些索赔渠道呢?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救济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选择相应的途径主张合法权利。
一、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是基于没有第三方干涉、双方自愿、平等、互相尊重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在赔偿方式、金额、期限等问题上进行协商,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如果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譬如加害人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且加害他人的后果经鉴定构成了轻伤二级及以上,则加害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此时,必须由司法机关公权力介入,此时双方则无法达成协商解决纠纷的结果。
当然,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反悔而拒绝履行该协议,另一方当事人无权强制对方履行,只能重新协商制定新的和解协议或者寻求诉讼解决。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主要是由人身损害纠纷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社会道德,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和让步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调解可以通过法院法官进行诉前调解,也可以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解决纠纷。
这里,需要明确告知申请调解所需要的条件:
1、人身损害纠纷的受害人申请调解应当符合(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2)有具体调解要求;(3)有明确的事实依据(4)申请调解纠纷属于调解委员会的受理和管辖范围。
2、提交调解申请书需要注意注明(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证明 (2)人身损害事实与申请事项 (3)当事人签名或盖章,注明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有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调解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经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后,如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可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
三、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的所有的人身损害纠纷,包括前两个途径达成的和解协议和调解协议,一方反悔或不履行的,受害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这里总结提起民事诉讼时需要注意的几点:
1、撰写民事起诉状,这里重点强调:有明确的被告,因侵权案件责任主体需要不同情况不同分析;诉求部分需要仔细斟酌,对于主张的金额,影响到最后诉讼费用的缴纳比例。
2、整理提交证据目录,这里强调:对于案件发生的事实需要真实陈述,收集现场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医院诊断证明、医药清单等等
3、必要时递交财产保全申请书
4、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5、立案时需要缴纳诉讼费,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执行,立案时扫描二维码缴费。
6、发生人身损害致人伤残的,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后面审理过程中,因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期限、损害因果关系和责任分配大小,委托代理人或者原告可以根据司法鉴定书明确计算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赔偿事项,主张变更相应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