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表弟今年4月15日被杀,现六名罪犯已被抓获。尸体已经解剖,我们要求看尸体检报告警方说不能看,警方对吗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所以只是告知。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所以如果想看相关的尸检报告,建议你们聘请个律师吧,辩护律师是能查阅这个报告的,被害人家属只是被告知而已。

如果你们对尸检报告有质疑,但是尸体已经被火化了,那结果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