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一、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怎么走
1、法律起诉离婚的程序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备离婚材料,如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3)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
(4)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5)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
(6)由法院进行调解;
(7)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