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都具有法律效力吗?
不是。目前,我国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分为两类:一类是依法设立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据《产品质量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另一类是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例如,由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依法授权有关行业、企业主管部门设置的检验机构,以及授权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设置的检验机构。其中,具备下列条件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数据才具有法律效力:(1)根据《产品质量法》第19 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2)从事产品质量检验、认证的社会中介机构必须依法设立,不得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